永遠的第三者

2006083009:16
永遠的第三者

         無論關於性別的論述有如何具革命性的發展,我想,「第三者」這個詞彙或許永遠都不會消失了。 而且,永遠帶著撻伐、譏諷以及無可饒恕的意味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 在日劇《東京愛情故事》裡被認為是狐狸精的繪里,在漫畫版本的故事裡說了一句話,她說「第三者不是後來才認識的那個人,不被愛的人才是第三者,因為那是多出來的啊。」

 

         這句話真是一針見血,也真是毫不留情,不被愛的那個人才是第三者,無論先來後到的次序,無論親疏遠近的關係,此時此刻,不被愛的那個人,才是多餘的,才是應該離開的,才是應該放手的,不被愛的人,應該自動自發地去成全那一對相愛的戀人,給他們愛情裡正當的名分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 理智地來說,不是應該如此嗎?讓相愛的人能夠相守,愛情裡不正是應該有兩個彼此愛慕的人嗎?可是那個曾經被愛、但此刻已被遺忘的人怎麼辦?這個人被判出局的命運,甚至不是自己所能決定的,只是因為對方的目光已經轉向,所以就必須無條件舉雙手投降?

 

         會不會有時候,之所以分手只是因為我們愛錯了對象,我們彼此不是合適的舞伴,從來沒有享受過雙人舞的樂趣,會不會有時候,後來的那個人,所謂的第三者,雖然中途打擾了我們,雖然害我們被冷落了一會兒,但其實是給我們一個機會,另尋舞伴,讓我們能夠找到真正可以雙宿雙飛的人?

對的時間遇見對的人是一生幸福
對的時間遇見錯的人是一場心傷
錯的時間遇見錯的人是一段荒唐
錯的時間遇見對的人是一段嘆息

聚,因相識-----人因認識而聚集
散,因相疏-----也因疏遠而分散
離,因相知-----二人因了解而分離
合,因相惜-----卻也因疼惜而結合

很發人省思的文章喔!  與大家分享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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