*宜蘭羅東林場小火車噗噗之行*
啦 啦 啦~搭火車~
去 去 去~去砍柴
後面的湖是當年貯放林材的貯木池唷~
將木頭貯放水中以保持木材的材質。
漫步在木頭步道上
呵呵~
好美唷
有木頭的香味
ya~
這裡是後方的房子
聽說縣政府有補助大家
將房子的外貌改為這個樣子
看起來就很有古典美
呵呵~
後面有情侶唷~吼吼~被抓到了~
剛好火車經過吶~
好有感覺唷~
====日===本===時===代===三===大===林===場====
三大林場:
北部的太平山
中部的八仙山
南部的阿里山
一般所謂的檜木,包括紅檜和扁柏,因為木質極佳、
紋理細緻,而且還會散發出淡淡的芳香,深受人們的喜愛,
從日治時期一直到中央政府來台,檜木一直是大家主要的砍伐對象,
也就是因為它的美和好,使得它必須要遠離家鄉,飄洋過海到世界各地;
更因為它的高經濟價值,在這一段的漫長歲月裡,一直承受著刀斧加身、機器宰割的命運。
早期的伐木、集材、運材,一般都由人力運作,包括用鋸子、斧頭等器具來砍樹,
並沿著山坡地形開設木馬道,讓木材順著山勢滑下,再用溪水來集運木材;
後期才開設索道和鋪設軌道,並用台車來集材、運材,這些裝置即是後人所謂的森林鐵路,
至於太平山的森林鐵路,可以區分為山區到土場的山地鐵路,乃由三座索道首尾銜接四段鐵路而成;
另外一段則為平地鐵路,從土場一直延伸到羅東的貯木池。
檢討日治時期的森林開發,早期尚稱節制,不但極為重視水源林、保安林的維護,並且一邊伐林,
另外一邊還有計畫地造林,只是在第一次世界大戰與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,曾經出現兩次的濫伐紀錄,
而根據行政院農委會林務局的資料顯示,日治時期50年,關於森林主副產物之處分可分為四期:
(一)
明治二十八年到大正三年(西元1895-1914年)之二十年間為混亂期,官有與民有森林界限未經判明,管理與取締未盡徹底,有數據之正式紀錄始於明治三十六年(西元1903年)的樟腦專賣,其間所獲林產物處分收入,以製樟腦樟樹為主占65%,一般用材與副產物收入僅占35%。
(二)
大正四年到大正十年(西元1915-1921年),完成台灣全島林野調查及公私界限劃定,只是正值第一次世界大戰,因為日本工業所需之鐵道枕木、工廠建築、船舶修理所需木料,皆大量取自於台灣,於是濫施採伐的情況相當嚴重,是所謂的第一次濫伐期,其間所獲得森林產物處分,製樟腦樟樹僅占27%,一般用材及副產物收入已躍居73%。
(三)
大正十一年(西元1922年)起,各事業區施業案陸續編成,基於伐植平衡原則,實施有計畫之伐木與造林。
(四)
昭和十八年(西元1943年)起,日本因陷入第二次世界大戰,經濟日漸枯竭,因而形成第二次的濫伐期,日總督府將所有伐木事業,全交由官商合資或純粹日資之會社經營,使得年出材量暴增,這一年,三大林場出材量各近20萬立方公尺,都是各林場歷年最高的出材量。尤其,期間還有所謂的軍用材,乃由軍方自行委託業商採伐供應,處分材積與金額都無紀錄可查,只能找到大正十一年到昭和二十年(西元1922-1945年)二十四年間的相關的數據,如民營製材廠平均生產製品,最低為昭和五年(西元1930年)的55736立方公尺,最高為戰時昭和二十年(西元1945年)的928771立方公尺,總計大正元年到昭和二十年(西元1912-1945年)的三十四年之間,所有處分立木材積為17340564立方公尺,年平約510017立方公尺。
資料來源:雅虎知識